话说庄子有一天见到一棵树,那棵树不知存活了几千几百年。庄子赞叹这树长的大,别人却说这大树干啥啥不行,是“无用”之物。庄子就告诉那人,这树正因为“无用”才得以保全,但凡这树有一个优点早就被人给砍了。
所以优点往往也是负累,“聪明反被聪明误”,“淹死会水的,打死犟嘴的”,都是优点成为负累的例子。有钱的被金钱负累,有权的被权利负累,美貌的被美貌的负累……
董珂就是因为长的太好看了,所以常常为自己出众的相貌而感到烦恼。
在董珂还抱在母亲怀里的时候,就已经粉雕玉琢,迷倒众生了,董珂的烦恼就是从那时开始的,无论走到哪里都躲不开被掐脸的命运。
被妈妈抱在怀里走到街上,遇到妈妈同事,“哎呀,你女儿可真漂亮啊,像个瓷娃娃。”伸出手掐了掐董珂的小脸“真滑溜”。
家里爸爸的表兄来访,见到坐在沙发上玩耍的董珂,十分惊艳,“这闺女真水灵,长的一定是个大美女。”说完掐了掐董珂的脸蛋“Q弹”。
在小区里和邻家小哥哥过家家,邻居二婶凑过去,“小丫头这么好看,长大可怎么得了。”然后习惯性掐了掐董珂的小脸蛋“舒爽”。
……
上了幼儿园,小朋友为了排队排在董珂身后,使出各种妙招,高个的小朋友故意弯着腰,矮个的小朋友故意踮着脚,只为和董珂的身高差不多。
小学时,男女生同桌,班里小男生为了和董珂坐在一张桌,展开了激烈的斗争,有几个小子放学在学校后面的小树林决斗,互殴成了一群熊猫眼。
到了初中,为了能和董珂同一天值日,有个男生天天帮别人值日,竟然从初中开学第一天值日到初中毕业,最后荣获学校中的“劳动之星”。
进了高中,喜欢漫画的董珂参加入了漫画社团,结果她所在年级几乎所有男生都加入了漫画社团。漫画社社长感叹:“得董珂者,得天下啊!”
高中毕业时,董珂的妈妈把董珂收到的过的情书,全部卖了废纸,卖了整好五十块钱。
一开始,董珂也为自己的美貌沾沾自喜,也为自己备受欢迎感到高兴,毕竟谁不喜欢走到哪里都是中心,站到哪里都是C位的感觉啊。
直到董珂发现,几乎所有同龄的女孩子都和她有意无意的疏远,一些女孩子还在她背后无中生有的编造谣言,说她的坏话。
直到有一个男孩,割破自己的手指给董珂写了一封 情书,被董珂拒绝之后竟然寻死觅活。那个男孩的家长跑到学校大闹,要求开除董珂。
直到有一天董珂晚自习回家,几个小流氓拦住她,对她说一些污言秽语。被人救了之后,没有得到同学的半句安慰,同学们反而背后骂她是狐狸精。
……
董珂伤心极了,她开始厌烦自己的美貌了,变得沉默寡言,不再搭理任何人,变得深居简出,每天除了学习,就是让爸爸开车送她上各种技能班,一直到她上了大学。
大学真是个好地方,虽然董珂美丽,但大学里美丽的女生很多,不美丽的女生也会把自己打扮得美丽,董珂不再是鹤立鸡群的那一个了。她可以自如的上课下课,可以晚上听着刁四河讲金海的传奇故事,可以在学校里随意的逛来逛去……董珂又变回了以前那个活泼开朗的小姑娘。
大四下学期开始,董珂被学校推荐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。实习就等于踏入社会,董珂进了律师事务所,就像苍蝇群里扔进了一块蜜糖。和大学那帮傻乎乎的男生不同,律师事务所 的男人们是分的清天然美和人造美的去,于是一拥而上,纷纷展开追求。
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姓林,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,在政法界颇有名声。林律师也看上了董珂,利用职权把董珂调到自己手下任助理,想要“近水楼台先得月”对董珂展开了多轮追求攻势,。
第一轮是博取同情
林律师嘴上叼着一支烟,手中端着半杯红酒,颓然坐在办公室的地板上,语调有些哀伤,“阿珂,你知道我之前有个妻子,我非常爱她,但是她却和我最好的兄弟……”董珂进了律师事务所,人人喊她“阿珂”。
董珂眼中亮晶晶的,声音中带有一丝兴奋,“我知道啊,这事情公司都传遍了,特别有意思!”
林律师头上竖条黑线,心中大呼:这么没有同情心的吗?
董珂小拳头在空中挥舞,语气强烈,“听说你一番神奇操作,就让你老婆净身出户,还把你那个兄弟送进了监狱。别人都说你下手太狠了,我却不这么觉得,我觉得林律师你做的对,就该让狗男女付出应有的代价……”
林律师靠在办公桌的挡板上,更加颓然,他在心中狂喊:这是特么重点吗?重点是我很爱我老婆,她却背叛了我啊。
董珂 一边收拾桌上资料,一边像想起什么一样说道,“林律师,我还有一个问题!”
林律师眼前一亮,问道,“什么问题?”
“你是怎么做到一边抽烟,一边喝酒的?”
林律师一头栽倒。
第二轮是金钱攻势。
林律师将一个精美的包装袋,看似随意的放在疯狂打字的董珂面前,“阿珂啊,客户送我一个限量款的LV手包,是个女款。你看我也没有女朋友,就送给你吧!”
董珂停下打字,打开包装,掩口惊呼“哇,这就是传说中的LV啊!真精致!”
林律师脸上露出一丝浅笑,再漂亮的女孩子也挡不住奢侈品的诱惑。
董珂抚摸着包包上闪闪金属标志,一脸呆萌的问道,“听说LV是意大利黑手党为了洗钱故意炒作出来的,林律师你知道这是真的假的吗?”
林律师笑容渐渐有些凝固,“是吗?我不知道!”
董珂把手包放回林律师的手里,低头继续码字,“谢谢你,林律师,这个手包款式太老了,不适合我。你可以拿去送给你妈妈!”
…… 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