乔瑜刚生产完,她和宝宝都被送去观察室了,要两个小时后才能送回去普通病房。
家属不能陪同,但是林景程直接就在观察病房的外面坐着。
云苏打了个哈欠,一旁的许洲远看着她,抬手帮她耳边的碎发拨到一旁:“困了?”
“有一点。”
这会儿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,云苏和许洲远两人在医院里面也待了将近十个小时,平时这个时候云苏也已经困了,更别说今天陪着乔瑜,提心吊胆了一天。
刚应了一声,云苏又打了个哈欠。
这时候,包包里面的手机响了起来。
云苏看了一眼许洲远,许洲远松开了牵着她的手,让她去拿手机。
拿出手机,云苏扫了一眼来电显示。
电话是林景程打过来的。
“是我,云苏。”
“不早了,你和许总先回去吧,乔瑜她太累了,就算待会从观察室出来,今晚应该也醒不来了。”
林景程心情平复下来,人冷静了许多。
云苏想到刚才他三番四次问护士乔瑜是不是真的只是睡着的情景,不禁勾唇笑了一下:“好,我知道了,我明天早上再过来。”
“嗯。”
挂了电话,云苏对着许洲远笑了一下:“我们回去吧,许先生。”
云苏说着话,没留意脚下有几步台阶,脚踩到两级阶梯上面去了,人晃了一下,一旁的许洲远眼疾手快,伸手勾着她的腰,将人抱进了怀里面扶好:“有没有崴到脚?”
云苏低头看了一眼台阶,有些窘迫,摇了摇头:“没有。”
如果不是许洲远扶她那一下,或许就已经崴脚了。
许洲远看了她一眼,直接就把她抱了起来。
云苏勾着他的脖子,有些不好意思:“这里是在外面呢,许先生。”
“我们的关系是法律保护的。”
云苏笑了一下,将脸颊贴在他的胸膛上,也没有拒绝。
合法的呢,怕什么啊。
不过这个时间点的医院也没什么人,许洲远背着她走出了医院大楼,走去停车场的路上,路灯下就只有云苏和许洲远两人。
停车场也是安安静静的,云苏被许洲远放在了车上,入口处一辆车开进来,远光灯打过来,云苏眼睛被晃了一下。
许洲远侧了侧身,帮她挡开了光线。
云苏抬头看着他,男人背着光,远处的那束光打在他后背,云苏想起自己十五岁的那一年,他把自己从那些人手上抢下来的时候似乎也是这样了,这么多年了,许洲远好像变了,又好像没变。
大概今天迎来了一个新生命,云苏有几分感触,微微抿了一下唇,她起身在许洲远的薄唇上亲了一下。
许洲远看着她,黑眸里面的神色明显一变,下一秒,他直接抬着云苏的下巴对着那张红唇就亲了下去。
那打着远光灯的轿车从他们的车旁开过,云苏心跳得有些快,人被许洲远抱着,车厢显得狭小又燥热。
大概过了五六秒,许洲远才松开了她:“想吃夜宵吗?”
云苏视线偏了偏,轻声应了一下:“好。”
她好像还没和许洲远一起去吃过夜宵。
许洲远摸了一下她的脸颊,俯身帮云苏系好安全带,然后才绕过一旁上了驾驶座。
车子缓缓地开出医院,没多久,云苏就看到车窗外一家热闹的夜宵店。
她收回视线,看向一旁开车的许洲远,“附近停车好吗?”
“好。”
那长长的一条夜宵街道,许洲远也看到了。
跟刚才医院那边开过来的安静不一样,这边是烟火气的夜生活地带。
附近没有停车的地方,许洲远开到了一个前面的一个广场,在那边的露天停车场把车停了下来。
停好车之后,云苏和许洲远两人下了车走过去那边。
其实离着他们刚才看到的那些店面街道,直线距离并不远,过了斑马线往右走两百米,再过一条马路就是了。
十一点多的晚上,正是吃夜宵的时候。
每一家店外面里面都坐满了人,云苏看看许洲远:“喝砂锅粥好不好?”
这么晚了,吃些好消化的,对胃友好一点。
“好。”
云苏听着他这一声“好”,不禁笑了一下:“你是不是没有在这些地方吃过东西啊?”
许洲远低头看着她:“吃过。”
他虽然出身很好,家境也不是一般的好,穿着吃喝似乎都不跟普通人一个水平上面的,这种开在路边的店面,确实不像是许洲远这种人会来吃的。
但事实上他确实是来吃过,不过说来奇怪,他第一次来这些地方吃夜宵,竟然是自己一个人去的。
许洲远不是个喜欢回忆的人,但看着云苏,他难得跟她说起了旧事:“大二的那一年,因为出国的时候,我跟爷爷吵了一架,那天晚上十点多,我直接从许家开车出去了,车子开到一半没了油,我下车走了半个多小时,然后走到南方市场那边,看到很多夜宵摊,我鬼使神差就走了进去。”
他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很奇怪的环境里面,表面上看他的生活很好,不缺吃不缺穿,一出生拥有了许多人奋斗一辈子也未必奋斗得来的物质和财富。
可林青对他只有利用没有爱,许至从他有记忆以来就在外面有很多女人,许老爷子对他倾注了很多的心血,但也对他赋予了很大的期望。
他从小就活得比别人严格一些,宋雅月去世之前他过得还算可以,大概是没有自己的孩子,宋雅月如同真正的母亲一样对他,但好人不长命,宋雅月在他小学的时候就病逝了,再后来,许至就把林青和许婷玉许庭生他们领进了许家的门。
许老爷子一直不认林青和许婷玉他们,千行注定是要交到他的手上的,自从林青进门之后,许洲远的人生就被“继承家业”四个字笼罩着。
为了确保他这个继承人可以安然无恙,许老爷子对他的一切都有着严格的把控,那天晚上,就像是晚到的青春期叛逆一样,他坐进了当时只是随意在路边支起来的小摊,一口气吃了三十多串的烤串。
他天生拥有敏感的味蕾,那些便宜而不新鲜的食材,尽管加以再多的调料都还是掩盖不住不新鲜的本质。
其实那些烤串并没有那些人说的那么好吃,可他却一个人吃了三十多串,之后还因为急性肠胃炎在医院住了三天的院。
沈羡之问他那天晚上到底干了什么,他说他去吃了一顿烧烤,那个二货抱着肚子笑得天翻地覆,说吃烧烤找他啊,怎么就在路边随便吃呢。
可是他不懂,虽然那顿烧烤不是那么好吃,也不是那么干净卫生,他也为那顿烧烤付出了住院三天的代价,但他依旧是不后悔。
如果不是那一天晚上让他住了院,他也不会在后来私自出院,还遇到被人贩子拐带的云苏,然后顺手把人救了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