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My youth ,my youth is yours(我的青春,我的青春属于你们)
A truth so loud you ''t ignore(你不能忽视这个真理)
My youth my youth my youth
My youth is yours~”
戳爷的《Youth》百听不厌,本来是首电子音乐,因为要唱现场,所以改成以键盘和架子鼓为主的流行pop。
一曲毕,掌声雷动。
林珍娜再次看到了火急火燎赶来的皇家警察,当地人都叫他们差佬,差是指当差,佬是一种含有贬义的形容词,跟‘官爷’正好相反。
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她有点担心会发生踩踏事件,幸好这些差佬拉起了警戒线,主动组织和调节人群。
2015年的跨年夜,她是外滩踩踏事件的亲身经历者。
当时是因为一起跨年的朋友里有一个特别娇气的,走到一半就跟男朋友闹起来了,非要男朋友抱着走,所以大家都停在离事发中心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,幸灾乐祸的看小情侣吵架。
也万幸当时有这么个姑娘,否则那天就不是和死神擦肩了,而是拥抱死神。
思及此处,她不由得停下来,跟自家员工交代一番后,让那人代替自己组织现场秩序。
这一刻,她无比懊恼自己不会粤语。
粤语有九声六调,发源于古代中原雅言,是现存汉语中保留古汉语特征最完美的方言,没有之一。
总结:很难学!
接下来她要唱一首粤语歌,准确来说是英文歌《Eat you up》改编而成的,叫做《跳舞街》。
因为这首歌节奏欢快,歌词幽默生动,热情又欢快,所以非常受欢迎。
后来这首歌从欧洲流行到了亚洲,被日本女歌手笛野木洋子翻唱过,无论是哪一曲翻唱都延续了原来歌曲当中动感的味道,也感染了很多爱跳舞的人,可以说是风靡了整个80到90年代的一首歌。
只不过她照葫芦画瓢也只能勉强唱下第一段,但她扬长避短,副歌过后,立刻换成英文版的歌词,也就是《Eat you up》,最后一段高潮用韩版的《Celeb Five》收尾。
她把吉他摘下,准备带动观众们一起跳起来。
这首歌录的时候是自家音乐总监给和的音,今天他正好也来了,刚刚就商量过,如果粤语部分实在唱不下来就让他挑大梁。
“差一分钟天就黑晒,毋须急于赶计成败,光阴好比闪电飞快~”
“明日似在遥远,世间正在转
do you wanna daonight
明日似在遥远 一切在转
do you wanna hold me tight~”
果然,没有提词器,她唱了几句就唱不下去了,自家员工立刻和音跟上,把第一段唱下去才开始好起来。
她在前边跳的投入,现场观众没见过这么无比奇妙的动作,也踩着音乐的节奏跟她学起来。
齐耀祖看着这番奇景心想:这就是她说的卡点?她有点儿东西啊。
忽然,人群里有几个人从后面一直往前挤,眼看着挤过来了也不好好听歌,朝她大呼小叫的。
她定睛一看,竟然是哥哥!
林珍娜立即朝对方招手,林威顺着她打招呼的方向看过去,发现正是那天在酒楼救了妹妹的男人。
哥哥这种生物,对出现在妹妹身边的一切非亲属男性都抱有强烈的敌意,尤其是能让妹妹主动的男人。
好好的妹妹,一到了这个男人面前就变得非常不值钱。
歌曲结束,林珍娜不等掌声停下就对着麦克风直接打招呼:“哈喽,哥哥,你怎么在这里?”
Leslie想回答她,但奈何周围人太多,他喊的声音一下子就被淹没了,没办法,他只能用手比划一个吃饭的动作。
林珍娜大概看懂了,他应该是跟朋友在附近吃饭,要么被歌声吸引来的,要么被这热闹吸引来的。
“哥哥先别走了,唱首歌给你听啊。
想听英文歌举左手,想听粤语歌在胸前比心,不用管别人,你想听我唱什么,我就唱什么。”
Leslie笑了,笑的那么耀眼夺目,那么活力四射,哪怕就那么站在那里,都不会被人群淹没。
他在胸前比了个大大的心,看口型···没看懂,不重要。
“好,接下来这首《护花使者》送给Leslie哥哥,哥哥喜欢的话可以去轩尼诗道的TOP唱片公司要版权,我免费送给你。”
Leslie没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,却见后面的鼓手起身换到了副唱的位置,而她却换去打架子鼓了,还把主唱的麦克风也一起带走。
很快,他和所有人就知道两人为什么要换位置了,因为她打架子鼓的水平简直比她唱歌的水平还要高。
“这晚在街中偶遇心中的她,两脚决定不听叫唤跟她归家。
深宵的冷风 不准吹去她,她那幽幽眼神快要对我说话
纤纤身影 飘飘身影 默默转来吧
对我说浪漫情人爱我吗~”
《护花使者》节奏感非常强烈,将鼓和镲运用到极致,再用键盘和电吉他作为搭配,打造出一种轻松愉悦的曲风。
歌词朗朗上口,画面感极强。
虽然初听可能会有种港片《追女仔》里,一群油腻普信男不知廉耻追求女孩的感觉。
但只要用心去听,就能听得出,这是在讲述一个男孩对喜欢的女孩坦荡真实的爱慕之情。
以绿叶衬红花的方式,默默守护着女孩,这份感情并不轻浮,而是一种内敛深沉的表达。
“卑污的晚风 不应抚慰她
我已决意一生护着心中的她!”
随着最后一个鼓点的落下,这首歌收获了雷霆般的掌声。
果然,齐耀祖天然洞窟低音炮的音色去唱这首歌,不仅不油腻,反而有一种雅痞绅士的既视感,再加上他洋气的打扮和身材条件摆在那,很难不让人觉得这首歌就是他自己写的。
林珍娜见观众的掌声差不多了,就拿起麦克风对Leslie说:“哥哥喜不喜欢这首歌?
你知我粤语不好的嘛,只能让他替我唱喽,不过歌是我写的,版权也是我的,你要是喜欢记得来找我哦。”
Leslie在人群中一个劲儿的点头,他眼下只是不红而已,又不是没品味,这么好的歌要是真的给自己唱,马上就能红遍整个香江。
“哥哥,下一首《红日》也送给你,希望你能喜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