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去。
必须得去。
即使前方是龍潭虎穴,是刀山火海,是一去不复返,也必须去。
毕竟。
那可是挚爱小狐,手足兄弟啊。
怎能看着她沉沦欲海,不能自拔?
像这种罪孽,这种重担,还是交给他来背负,比较合适。
小狐狸啊,听大人一句劝,那里水太深,你把握不住啊!!!
顾墨轻轻抚摸着下颚的胡茬,眼神之中尽是坚定与视死如归。
说去就去。
顾墨行事,一向不拖泥带水。
将手中的书,随手放下,而后就去寻苟且了。
正所谓,上阵父子兵,打仗亲兄弟。
如此“龍滩虎穴”,没个帮手照应,怎得行。
事先说明啊。
绝对不是顾墨怕了那女人,所以才需要找个人壮胆。
嗯。
绝对不是。
顾墨离开后。
那本被随手放在桌上的书,赫然有三个大字,在闪烁着光芒:游仙窟。
忽然一阵微风拂过,掀起一页篇章:
【花容满面,香风裂鼻。心去无人制,情来不自禁。插手红交脚翠被。两唇对口,一臂支头。拍搦奶房间,摩挲髀子上。一啮一快意,一勒一伤心…………】
《游仙窟》,乃顾墨前两日空闲时所书写之作品。
其原作者,为唐代:张鷟所著。
被誉为:唐代传奇。
全文,采用自叙体的形式,四六骈文进行创作,与变文韵散夹杂、唱白并用的形式基本一致,写得生动活泼,文辞华艳浅俗。
乃是不可多得,且少有的传世经典佳作。
什么?
黄书?
呸……呸……呸……粗鄙,不堪。
可知“游仙”二字之含义呼?
要知道,连鲁迅亦赞:“文近骈丽而时杂鄙语”,郑振铎言:“它只写得一次的调情,一回的恋爱,一夕的欢娱,却用了千钧的力去写。”
此书之精义神髓,非一般人能够窥尽。
当时,有一岛国,对此书甚为喜爱,“每遣使入朝,必出重金购”,传言:此文在其文坛颇有影响。
“这书,我可得藏好,不能被那染黄的老小子,给看到了。”顾墨一边嘀咕着,一边朝着书铺隔壁的庄园走去。
今日,不巧。
成巧儿斩妖去了,所以照顾武老头的事情,就落到苟且身上。
这是常例。
“还没一点醒的迹象嘛?”
“哎,这都多久了。”
顾墨走进屋内,见着那个红发似血的男人,不由重重叹了口气。
这都多久了。
自那日,顾墨与苟且联手自十万大山外围,将其救回之后,武老头就一直沉睡至今。
当然。
其间隐隐有些动静。
也不知道是何因故。
“?”
苟且放下手中的《肉蒲团》,看着忽至的顾墨,一脸的疑惑,道:“这还未到时辰啊。”
平日里。
苟且不在书铺的时候,顾墨就兼带看着。
不过,也不需要怎么看。
毕竟,也无人敢在书铺放肆。
“我提前关门了,有更重要的事情。”
顾墨一边说着,一边来到武老头的身旁,就这么坐了下来,看着苟且,一脸凝重道:“我们有一个同志,正在被腐化,堕落,我们得去拯救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