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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23章 于谦死因(2)(1 / 1)


实际上,明朝的每个强权皇帝,都屡屡要求储粮。

朱家皇帝下过很多、很多这种类同的圣旨——要求各村建造粮仓储粮。

明朝的粮仓,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中央直辖粮仓,王府辖下粮仓,运河水次仓,地方官府粮仓,民间义仓,村里社仓。

成化帝时期,在奏疏中出现了这样的情况——“每里积粮三百石”,甚至不乏“积粮七百石者。”

明朝一里只有110户啊!

单单村里储存的粮食,就够全村人吃一年了!

这些粮仓全部加起来,在弘治之前,足够全国食用三年!

难以置信不?

在弘治之前,不乏这样的记载:

“宣德六年,湖广襄阳广盈仓旧仓,积粮小麦三十余万石。”

“正统三年,福建汀州见在仓,积粮33.2万石。”

“南京各卫仓,积粮四百五十万石,每年军俸粮仅七十五万石,可支六年。”

“景泰六年,衡州府广盈仓积粮十四万石,军需五千石,可支二十八年。”

……

至于地方遇上灾荒,明朝最常见的操作就是不但免除税赋,更是让开仓借贷。

约定春种秋还者,或是免息,或是仅有一分息。

甚至,直接不要了!

比如:

洪武二十五年,赈济陈州、原武等地,就是无偿赈济。

永乐十年,莱州等地遭灾,直接发放赈济粮近六十万石。

永乐十一年,青州府水灾,一样直接不要灾民归还了。

朱祁镇的正统六年,常州府的武进等县遭灾,也是直接不要归还了。

……

至于官府施粥,更是常态。

我讲了这么多粮食记载,就是为了说明于谦的死因之一。

既然讲于谦,那就以正统朝来说。

先说朱祁镇这个人的人品——

朱祁镇不是要造海船,重启大航海么,于是,福建发起叛乱。

朱祁镇怎么解决的——

他看出来造反的真相了啊!

于是,除了派兵平叛之外,还让福建开仓放粮,约定:

借粮一石,还粮两石五斗,但是,不限制归还时间。

就看这一条,就能看出朱祁镇的手腕。

一边打,一边拉,这手段不低吧?

不要说朱祁镇小家子气,或者说他没看出来福建叛变的真相!

再看看他再次登基后的操作:

天顺元年,河间等府三十万人遭灾,朱祁镇直接发放近25万石粮食。

直接不要百姓归还了!

若想看透一个人,小事就是最好的入手点。

就这两次赈灾,就能看出朱祁镇的人品。

福建叛乱,他想的不是全部杀了,而是用利益,诱使百姓归家。

你看,不限制归还日期——这不是白给的么!

这不就是告诉老百姓——不要跟着他们造反了……

就这一点,这足以看出,朱祁镇是个讲仁义的人。

那么,他为什么还要杀于谦?

实际上,这件事要从朱祁镇亲政前后入手。

朱祁镇正式亲政,是在正统七年,张太后殡天。

实际上,正统五年,杨荣去世,他就逐渐有权利了。

就在朱祁镇亲政前一年的正统六年,福建中央直属粮仓,改为地方掌管。

这背后的含义,兄弟们应该都理解吧?

士绅夺权了呗……

实际上,这也不是首次。

明朝最初的政策,地方纳税粮食,是由各地卫所仓储接收的。

中央粮仓,更是设在卫所所在地,军户仓不但储存军粮,还包括皇室用粮,和官员俸禄粮。

卫所军户,人家世代当兵,父死子继啊!

换句话说——这是皇帝的人。

朱家人让军户,来看管粮仓。

也就是说,这样的规定下,粮仓直属皇帝。

“仁宣之治”的宣宗十年,也就是朱瞻基死那年。

朱瞻基正月就死了,小皇帝朱祁镇继位。

当时,朱祁镇只有8岁,大权在张太后和三杨手里。

户部右侍郎王佐,上奏:

“河南卫所,发生了贪污事件。

我觉得让卫所接收地方粮税,会导致他们贪赃枉法~,滋生腐败~,弊端百出~……

还请大佬们拿个意见……”

(原文太长,我就只说核心意思。)

这就是个由头。

实际上这话的意思就是——

“哎呀,老皇帝死了,新皇帝是个小屁孩,咱们赶紧捞好处吧……”

于是,三杨大手一挥——

“今后粮食的管辖权,再也不归地方卫所了,交给我们文官来掌握吧!

我们读书人,多清高啊,放我们这,那是不会贪污的!”

朱瞻基是正月死的,这件事发生在七月。

朱祁镇刚刚登基之初。

明史对这件事描述不多,最终的结果是:

——除了外面一圈要打仗的地方外,其他地方的粮食大权,全部落到文官集团手中。

也就是除了辽东、甘肃、宁夏、沿海卫所照旧由卫所掌管外;

全国粮仓管辖权,都已经掌控在了文官手中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引出了这件事的河南卫所——当时于谦就巡抚河南、山西两地。

就在他在河南、山西当巡抚时,他有一份奏疏,至今还在。

正统六年,朱祁镇还未彻底掌权之前。

于谦上奏,说河南、山西,都有几百万石粮食,不若让地方官统计有没有百姓吃不上饭,制定一个标准,救济他们,等他们有粮了,再还回来……

三杨在位时期,于谦的地位是很高的。

三杨将于谦视为自己的接班人。

他上的所有奏疏,早上递上去,晚上就被内阁批复同意,并立即发出!

效率之高,堪称第一。

甚至,于谦上奏的事情,几乎没有被驳回的。

也就是说——他说啥,就是啥!

试想,于谦主政河南、山西两地;

所奏之事,又不会被三杨刁难。

于谦可是出了名的大清官,他为何没有提前发现河南军户的贪污问题?

这里面只有两个可能:

其一,发现而不说;或者不能说。

其二,以兵部右侍郎之尊巡抚河南、山西的于谦,真的没有发现自己治下,出了这种事。

要知道,在这件事发生时,他以兵部右侍郎之尊,担任河南、山西巡抚,已经整整五年之久!

…………

为了逻辑严谨性,这一段写了四天,我不单单翻了史书,又特意查找了很多论文,甚至还趴在地图上研究了半天。

还没写完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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